秘書服務
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,公司成立時必須委任公司秘書。
其法律責任包括向政府申報董事、股東或公司組織任何部分的變更、編製年度申報表、編製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等。
我們提供專業服務,包括編製和提交年度申報表、起草股東周年大會會議記錄、提供註冊辦事處地址、擔任公司秘書、委任/辭任董事和公司秘書、公司查冊、股份轉讓、股份分配、增加資本、更改公司名稱、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、撤銷註冊、申請分行登記等。
年度申報表
編製和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年度申報表
董事服務
委任和辭任董事及公司秘書
註冊地址
為您的公司提供註冊辦事處地址
股份轉讓
處理股份轉讓和分配